2012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考试办法
2012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在高考前组织的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采取高考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录取新生,其中高考成绩占85%,体能测试成绩占15%,两项相加为综合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体能测试成绩×K×15%(K为转换系数,第一批招生K值为2.7,第二批招生K值为2.5)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他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综合成绩。
先划定全省统招计划分数线,后划定分市招生计划分数线。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汇款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至4月19日;汇款报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3。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19日;现场报名地点:浙江警察学院院内南综合楼大厅。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在4月10日至4月19日期间,凭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凭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也可以通过汇款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报名。报名费130元。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详见第9页。汇款单中,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汇款人联系电话填写考生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邮汇固定格式式样)
PB汇01
机打记录 |
汇票号码: 汇款金额: 汇费: 手续费:
汇入账号: 商户号: 商户名称:
收款人姓名: 邮编/地址:
汇款人姓名: 邮编/地址/电话:
附加业务: 汇款人账/卡号:
附言:
本人已认真阅读“客户须知”,确认以上打印内容无误,客户签名:
|
业务流水号: 汇款日期:
操作员工号: 授权人工号: |
客户填写 |
收款人姓名招生办
|
汇款方式:□现金
□账户扣款 |
汇款金额 |
十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角 |
分 |
|
|
¥ |
1 |
3 |
0 |
0 |
0 |
请按汇款种类填写:
□按址汇款:收款人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浙江警察学院 收款人邮编310053
可选附加服务:□投单回执 □短信回音 汇款人手机号码
□密码汇款:可选附加服务:□短信回首 汇款人手机号码
□入账汇款:汇入账户
□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
汇款人地址/手机号码或电话考生联系电话(必填) 汇款人邮编□□□
□□□
汇款人姓名考生姓名(必填)汇出账/卡号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代理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附言 考生高考报名序号(必填)
|
请注意阅读凭证背面的“客户须知”。
客户填写内容不作为凭证要素,所有记录以客户签字确认的邮局打印内容为准。
经办员: 检查员:
(二)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
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当天没有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第二天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
在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审划线的条件之一。
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100米跑;(2)1000米跑;(3)推铅球(5公斤)。
女子:(1)100米跑;(2)800米跑;(3)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含180分)。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中表明意向,上述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并需在5月12日中午12: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加试体能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3个项目,同时缴纳加试报名费130元。
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3个项目的成绩只是连同前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成绩一起,作为确定填报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志愿资格线的依据,不计入考生录取综合总成绩。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于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分数线和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将在浙江警察学院有关网站公布。
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
市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温州、绍兴、湖州、舟山 |
5月2日 |
5月3日 |
杭州、宁波、嘉兴 |
5月3日 |
5月4日 |
金华、台州、衢州、丽水 |
5月4日 |
5月5日 |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
体能测试加试 |
|
5月12日12:00以前报到并进行
体能测试 |
在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期间,学校在杭州火车站(城站)备有专车候接考生。考生若自行前往学校,从城站火车站出发,可乘坐115、116路;从火车南站出发,可乘坐706路;从汽车南站出发,可乘坐566路。乘坐各路公共汽车至相应车站等待免费接送车(免费接送车途径安五房—楼下里—滨康路火炬大道口—滨康西路—公交南环路口—浦沿路滨文路口)乘至浦沿路滨文路口站下车。
学校有不同档次的招待所供考生选择住宿。
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住宿、交通等一切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三)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如报考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必须填为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四)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且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成绩合格。
凡符合报考浙江警察学院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各批中提前投档。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录取中:涉外警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120分以上;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体能成绩29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各专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同类分数线。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同批专业录取顺序:先进行面向全省统招专业录取,后进行分市计划录取。全省统招专业按照1:1.1投档,学院按计划录取后,未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分市计划专业志愿,且上相应设区市分数线,则参加分市计划的录取。 分市计划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